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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这两名驾驶员真的很“执着”,四天内两次无证驾驶被处罚

2020-06-02 15:11:35 来源:中国警察论坛 作者:王同李 点击: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意思是犯过一次错后,就该吸取教训不会再犯第二次,可现实中偏有一些人不长记性,屡教不改,再次去犯相同的错误。近日,景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就查获了两名连续四天内无证驾驶的“老熟人”。可却依旧无视交规,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怀着侥幸心理再次无证驾驶。一再明知故犯,一再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何苦来哉?
         案例一:2020年4月10日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按照勤务安排,在景泰县S201线41KM处设卡开展勤务,16时25分许,驾驶员张某财驾驶临时号牌为甘A89***黑色奥迪牌小型轿车沿S201线由南向北行驶至该检查点时,在接受检查时,张某财称自己报名学习了,但还未取得驾驶证,经执勤民警现场移动警务终端采集该驾驶员人像核查比对,确认张国财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随后对该驾驶员进行了相应处罚和教育。4月14日,县局交巡警大队在景泰县看守所门口设卡展开勤务,15时许,驾驶员张某财驾驶甘D2Q***灰色奥迪牌小型轿车沿沿东街十字由西向东行驶至看守所门口时,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警一眼就认出驾驶员是,4日前因无证驾驶而被处罚的张某财。这么短的时间里张某财根本不可能考取驾驶证,执勤民警通过公安交管综合平台查实了张某财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一次处罚让张某财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又犯同样的错误。

 
        案例二:2020年04月13日,县局交巡警大队在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路北段设卡开展勤务时,08时45分许,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北京”牌小型新能源轿车沿车站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检查点时,在例行检查时。该驾驶员张某俊未取得驾驶证,交巡警大队对该驾驶员进行了相应处罚和教育。4月17日,县局交巡警大队在景泰县十六团桥洞处设卡开展夜查时,22时45分许,一辆悬挂号牌为甘AD0****号“北京”牌小型新能源轿车沿十六团桥洞由东向西行驶至检查点时,执勤民警上前检查时,正准备让驾驶员出示证件时,执勤民警当即对该驾驶员说:“请下车吧!刚处罚完才几天!你又无证驾驶!”随即执勤民警对张某俊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张某俊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表态:在没有考取驾驶证之前,不会再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了。
         无证驾驶不仅安全隐患大,同时也是交警严查的重点违法行为之一,但还是有不少驾驶人依然顶风作案。以为不会被查到,蜀黍告诫大家,无证驾驶,你搪塞的是交警,最终受伤的却是自己,交警严查,目的并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保护我们驾驶人,保护那些无辜受害的群众,保护那一个个完好的家庭,不因交通违法收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