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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奥迪“超速王”被记408分

2017-07-25 14:28:15 来源: 作者:

   总交通违法数88条,当看到这一数据时,谁又能想象得到,这些交通违法记录,竟然是在今年1月至4月、短短3个多月的时间里创造的。28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公安局向社会通报了多项系列严重交通违法情况,希望能够给予更多人警示。

  3个人被罚终身禁驾

  28日,为深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公安局集中曝光了一批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了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及终身禁驾名单,形成震慑作用,全力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率先发布的终身禁驾公告中,共有3人上榜,他们分别是:曹上义、徐岩、王新智。曹上义于2015年9月3日驾驶吉AS3658号小型汽车,在京哈高速沈阳方向899KM+500M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犯罪,经鉴定曹上义为醉酒驾驶。徐岩于2015年7月1日驾驶吉A9L806号小型汽车,在珲乌高速长春方向328KM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犯罪,经鉴定徐岩为醉酒驾驶。王新智于2013年5月24日驾驶吉AAN177号小型汽车,在抚长高速187KM+200M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犯罪,经鉴定王新智为醉酒驾驶。

  以上3人终身禁驾的最重要原因,也是共同原因,就是醉酒驾驶,可见交管部门对于酒后驾车的重视程度已经越来越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高速公路公安局依法吊销了上述3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仨月违法被扣400余分

  在随后发布的8台小型车辆超速的公告显示,今年1月至4月,高速公路公安局通过电子设备抓拍小型车辆超速违法行为,单车累计记分超过100分的共计8台,可谓“超速王”。排名榜首的是一辆奥迪牌小型车,车牌号为吉GD9157,所有人是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违法数88条。其中,超速10%、未达20%,共计40次,记120分;超速20%、未达50%,共计48次,记288分,总记分408分。

  排名次席的是一辆英伦牌小型车,车牌号为黑NS6936,所有人为徐海龙,总违法数34条。其中,超速10%、未达20%,共计18次,记54分;超速20%、未达50%,共计10次,记60分;超速50%,共计6次,记72分,总记分186分。

  排名第三的是吉林省明川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一辆雷克萨斯牌小型车,车牌号为吉AJ567C,总违法数27条。其中,超速10%、未达20%,共计14次,记42分;超速20%、未达50%,共计13次,记78分,总记分120分。上述车辆都是吉林省高速公路今年年初以来单车超速最多的,每车累计记分都在100分以上。经告知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后,目前吉GF0566号车辆已接受处理,其余车辆已录入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挥平台“黑名单”,并将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重点管理。

  查处客车超员14起

  最后,高速公路公安局发布了客运车辆超员情况。根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高速公路公安局共查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14起。其中,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超过20%的13起,超过20%、未超过50%的1起。

  今年4月1日,长岭县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吉J50059大型普通客车,在长春绕城高速青年路站口实施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超过20%的违法行为,该车核载57人,实载59人,超员2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吉林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高速公路公安局长春分局依法给予该车驾驶员王显宾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驾驶证记6分。

  此外,今年5月1日,吉林市吉隆公路客运有限公司所属的吉BB6750大型普通客车在沈吉高速371KM处实施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超过20%的违法行为,该车核载51人,实载60人,超员9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吉林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依法给予该车驾驶员迂长吉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驾驶证记6分。

  此次,高速公路公安局共公布了14起客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均已正式通报车辆所属企业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今后将重点监督管理。(杨光)